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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规范使用商标?

作者:中国商标买卖网 时间:2021-07-16 08:39:23

人们伴随着商标意识的增强,现在有越来越多的企业拥有了自己的商标,但在经营中经常出现实际使用的注册商标与核准的注册商标不一致的情形,不规范使用注册商标,不仅违反法律规定,也可能导致自己的商标权益无法获得法律保护,或涉及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从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们都知道了商标注册的重要性,而这篇文章我们来了解一下不规范使用商标会造成哪些后果?怎么规范使用商标?

1、注册商标的使用规范(1)是商标使用的主体须合法;(2)是使用的商标须合法;(3)是使用商标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范围须合法。三者缺少任何一个要件,都构成商标不规范使用行为。

2、未注册商标主要指的是实际使用的商标须合法,既不得违反商标法规定的禁用条款,也不得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否则构成不规范使用行为。

商标的不规范使用主要表现在:

1、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颜色;(商标不是你想改,想改就能改的!)

2、将组合商标随意拆分、再组合,或将若干个商标组合为一个商标使用;

3、超出核定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使用注册商标,并标注注册商标标记;

4、商标注册有效期满,没有申请续展仍继续使用,并标注注册商标标记等。(十年之期,到期记得提前续费哦)

注册商标使用应该注意以下几点:注册商标

1、应严格按照《商标注册证》上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使用注册商标。

2、不应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颜色或者其组合,以及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

3、商标注册人转让注册商标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4、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应签订使用许可合同,并报商标局备案。

5、商标注册人有使用注册商标的义务,注册商标自核准之日起连续三年不使用,该商标将可能被依法撤销。

注册商标成为淘宝开店最重要的事,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淘宝网商品品牌管理规范明确写出出售商品中要注册商标,淘宝网商品品牌管理规范如下:

第一条【适用范围】适用于淘宝网卖家。

第二条【定义】本规范中的品牌指以商标形式在店铺装修、店铺名称、域名、商品信息中,或商品包装、广告宣传、展览及其他活动中展示的名称、标志,且该商标已获得受理通知书或注册证书。

第三条【准入】卖家可按照流程申请品牌入驻,品牌须同时满足:(一)已获得商标受理通知书或注册证书;(二)不得缺乏显著特征,且不得与已入驻品牌相同或近似;(三)特定行业要求。品牌入驻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即成功入驻。品牌所有人的其他品牌如有清退历史的,淘宝网可拒绝其入驻。

第四条【名称变更】品牌名称发生变更的,淘宝网可根据商标局的公示信息主动对该品牌名称进行变更。

第五条【类别变更】品牌对应商标的注册类别与淘宝网类目不匹配时,淘宝网可解除该品牌与类目的关系,并下架相应商品。

第六条【清退】以下任一情形,淘宝网可清退该品牌:

(一)品牌信息造成消费者混淆;

(二)品牌下商品被抽检多次不合格;

(三)品牌对应的商标已失效;

(四)品牌对应的商标缺乏显著特征;

(五)已不满足特定行业要求;

(六)品牌商品经国家质监等行政管理部门通报或新闻媒体曝光,系质量不合格;

(七)品牌所有人的其它已入驻品牌被清退。

因上述第(一)、(二)项被清退的,将对已清退品牌对应的商品进行删除。因上述第(三)至(七)项被清退的,将对已清退品牌对应的商品进行下架。本规范于2018年2月13日首次生效,于2019年5月6日最新修订。商标代表了产品与服务的质量和信誉,能使消费者记住您的品牌。我国巨大的市场给投资者提供了无限的商机,亦带来了不小的挑战。注册商标,将使您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得到法律保障。商标保护不仅是打造品牌和占据市场的利器,更是企业创造利润的必要措施。

商标查询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将会影响到近似判断的准确性,从而造成商标注册的失败,因此不得不加以注意。那么怎么查询商标呢? 

1、跨类别近似风险构成威胁

一般来说,商标查询是按照商标局使用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对商品或服务的分类进行单类别查询,但这其中却存在着跨类别近似的风险。跨类别近似,是指不在同一大类别的商品或服项目,在功能、使用方法和用途、销售渠道等方面均具有极高的类似性,因此互相构成近似商品或服务。值得注意的是,有一些商品虽然未在《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明确标明为跨类别近似,但在实际审查中,审查员根据商品的性质、用途,也有可能将商标判定为与另一类别的商品近似。这就要求进行商标查询的人必须具备丰富的商品分类知识和经验,查询时要在多个类别上进行检索才能最大限度地避免跨类别近似风险。

2、盲期风险不可避免 无论是商标注册申请人还是商标代理机构,查询近似商标的主要依据就是检索商标局内计算机数据库中的各类申请信息,但这些申请资料都需要人工一一进行分类并通过扫描输入商标局数据库,也就是说,我们提交的各类商标申请文件从递交到商标局,到可以从计算机数据库中检索到需要一定的时间,大概在3~6个月,这就是通常所说的查询盲期。在盲期内的商标信息是任何人都无法查询到的,因此企业或个人申请注册的商标有可能会与在盲期内的在先商标出现相同或近似的风险。这个风险是客观存在的,无法避免。如果担心因此而造成商标注册失败,小编建议申请人可以委托提供风险代理的商标代理机构,避免造成商标注册失败和不退款的双重损失。

3、优先权风险难以预知

我国《商标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可以要求优先权。受优先权保护的申请人,其商标注册申请日期不受在我国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日期约束,而是可以将其在外国第一次提出注册申请的日期作为申请日期。也就是说,一些企业或个人可以通过要求优先权而获得一个较早的商标注册申请日期,从而“后来者居上”,威胁到申请日期在先的其他商标。优先权属于商标查询中的一个“盲点”,不可预知,从而成为商标查询的一大风险。 

4、驰名商标风险难以查明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我国对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予以特别保护。申请注册的商标若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与未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局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未注册的驰名商标无法通过商标局数据库检测到,因此会对商标查询造成一定的障碍。另外,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十三条精神,已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享受跨类别保护,也就是说,一枚商标即使只在某一个类别上进行了注册,但由于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其他人在其他类别也不可注册相同或类似的商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会不定期公布驰名商标的名单,但在商标查询时却无法判断哪些商标属于驰名商标,驰名商标成为商标查询中又一个隐性风险。

标局提醒您:尽管商标查询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但在实践中,经过查询的商标注册申请,其注册成功率远远大于未经查询的商标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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