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介绍商标异议答辩申请步骤
商标异议答辩申请步骤如下:
1、提出异议:填写《商标异议书》,写明被异议商标的名称、商品类别、初步审定号、初步审定公告期号、提出异议的理由。
2、通知答辩:商标局收到异议书及有关证据后,将异议书副本寄达被异议人,被异议人应在收到异议书之日起三十天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异议人在限期内未作出答辩的视为弃权,不影响异议程序进行。
3、补正(非必经流程):商标局在收到异议申请后,如果发现异议申请书件中存在问题需要补正的,将向异议人或商标代理机构寄发补正通知,限期补正。
4、做出裁定: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做出裁定。
目前有许多学者对商标注册的异议制度提出了中肯的批评,异议制度归纳起来至少有以下问题:
1、异议制度的功能无法充分体现商标法设置异议制度的初衷是为了通过该制度发动社会公众参与商标审查,以弥补商标审查人员的疏漏。但在实践中,由于提起商标异议的主体可以是任何人,加之异议理由不受限制,因此目前的制度设计给恶意利用异议制度的人提供了机会。有的异议人与被异议商标没有任何利害关系,其提出异议的目的明显不正当,就是为了阻止他人取得商标权利以便向商标注册申请人索要不正当利益。甚至个别当事人以商标异议为其生财工具,这些现象都突出反映了商标异议制度功能的异化。
2、商标异议与异议复审之间关系定位模糊从字面上理解,异议与异议复审很容易让人理解成与诉讼中一、二审的审级关系相类似,但实践中异议与异议复审的关系同民事诉讼制度中一审与二审的关系显然不同。异议复审案件可认为是以双方当事人在异议复审阶段以提交的理由和证据为基础,是一个全面重新审理的新案件,审理对象是针对被异议商标能否获准注册,而不是原异议裁定。不过异议复审与异议的此种关系定位,目前并不被司法机关所认同,这直接导致商评委在个案中出现败诉。
3、异议案件有四级审级的制度设计过于繁琐在2001年新商标法实施后,增加了关于司法审查的规定,这样一个异议案件要有最终结果需要经过行政程序与司法程序四个不同部门的四个审级,程序过于繁琐,加重了商标注册当事人的诉讼负担。并且在此期间,商标权利归属无法确定,这也不利于社会关系的稳定。因此,简化商标异议程序的也是今后需要考虑的问题。
民国初年,中华大地兴起了一股举办实业的春潮,从民国初期直到一战期间,中国民族工业发展的势头迅速升温。民国时期的商标,正是那时实业蓬勃发展的见证...下面大掌柜就带大家来感受下那些富有年代特色的商标。
在这些民国商标中,有着各式各样的类别。首先是动物派,在民国,企业也很喜欢用动物做自己的商标,商标上的动物都栩栩如生。飞虎牌商标立鹤牌商标蓝凤凰商标其次是艺术派,这些商标充满着艺术气息,有着极强的设计感,可以明显感受到这一时期的商标深受西方影响。南华牌商标FCToY商标飞童商标除了动物派、艺术派,还有一种风景派,直接采用生活中的一处风景作为自己的商标。灯塔商标民华商标还有一种类型是以地球为雏形,充满着“国际范”,一看就是心系天下的类型。
和平商标震亚电业厂的“亚”商标甚至出现头像派,这种商标流派最为特殊也最为特殊,他们亲自上阵,用自己的头像做商标!这种做法在民国是非常流行的,特别是食品、药品行业。头像商标可以给消费者一种天然的信任感,拉近了与消费者的距离。唐伯良大圣丹王氏化毒膏商标在民国的商业中,还有一个特色之处,就是商标+东方美女的广告组合。“苦林”牌雪花膏商标广告踢毽子牌棉布广告“阴丹士林”商标广告“健胃固肠丸”商标广告透过这些民国商标,我们可以看到民国企业家的自主创新设计,那么民国时期对于商标保护重视吗?
其实,早在民国时就已经有了《商标法》,有了相对完备的关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规定。基本原则都是“一件商标,一类产品”。在《商标法》推行的最初几年,商家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也常借助商会来为自己寻求公平。而且在民国时,不仅冒用他人商标的商家会受到惩罚,连代为制作假商标的印刷局等也要承担责任。
在这个越来越重视知识产权的时代,商标已经成为了个人和企业的重要资产。在民国时早就开始重视商标保护了,更何况是现在的我们。商标作为企业的无形财产,只要好好经营,有一天它的价值会超乎你的想象!
我们都知道香港商标注册有诸多好处,可以做品牌推广打造国际品牌形象,可以有效阻止他人的侵权行为。不过,香港注册商标不属于大陆保护,由于";一国两制";的原因,单纯的国内注册商标是不受香港法律保护的,而单纯的香港注册商标也不受内地法律所保护,如果有用于两地的商标应在两地都注册。今天就来讨论一下:注册香港商标的注意事项!
注册香港商标注意事项:
1、香港法律对商标申请人主体资格没有特殊要求,自然人或法人团体均可申请商标注册,法律也没有规定商标申请人必须已对申请商标进行使用,申请人只要在申请注册时指出使用或拟使用即可。
2、申请人必须填妥相关的申请表格,连同商标样本及有关费用,一并提交商标注册处。香港也采用一标一类的申请授权制度,分类亦采用国际分类的42个大类。
3、可予注册的商标可以是图案、姓名、签署、文字、字体、数字、不同形状或颜色构成的标志,或以上项目的各种组合以及主体图形、地理名称。服务商标在香港也受保护,且零售服务的商标可以在香港申请。
4、在香港申请商标注册有一个特殊要求是,商标注册处有权规定申请人须在申请日起12个月内完成所有申请手续。若申请人未能遵守该规定,可以被视为放弃申请。
为什么要做商标异议答辩,商标注册期间,会有商标初审公告期,公告期有3个月。那么这个期间如果你被人提出了商标异议,那么为什么要做商标异议答辩?为什么要做商标异议答辩为什么要做商标异议答辩?
1、商标被异议如果选择不进行答辩,那么该商标就会直接进入异议程序,由异议处审查员公平的根据异议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做出裁定,这个结果明显是偏向异议人。异议人的理由一旦充足,商标就会被视为商标注册无效,不予准注册。
2、商标异议答辩时商标法赋予当事人的法定权利。这也是当事人反驳异议人观点的唯一办法。商标异议资料要准备哪些?商标代理委托书、答辩理由书、答辩通知书或者评审证据交换通知书的原件、答辩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能够支持答辩理由的相关证据材料(证据材料清单在签订代理协议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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