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商标买卖要经历哪些流程?
我国现行的商标分类表为《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该表是在吉尼斯分类第10版的基础上,加入中国特色的商品和服务制定的。共分为45个大类,134类是商品分类,3545是服务分类。我国新的《商标法》公布后,商标注册采用新的方式,即一标多类。也就是说,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时,一个商标可以在多个类别中注册,此外,当商标注册申请通过后,商标局颁发的注册书中,一个商标是可以同时包含多个商品和服务类别的。一标多类实施后,该如何注册商标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品牌商标呢?
首先,根据自己的商品和服务性质,确定大的类别,注册人可上商标网查看具体的商标类别。为了充分保护商标,通常需要在多个大类中注册商标,那么,该如何选择大类呢?我司建议注册人先思考以下问题:企业现有的业务范围是什么?企业未来可能会把业务扩大到什么范围?哪些商品类别容易与我们的业务混淆?这个商标的形象、含义还可能适用于哪些类别?思考完之后,在经济能力允许的情况下,把以上类别都注册了吧,避免未来出现不必要的商标纠纷。当然,也可以选择把45个类别都注册了,开启全面保护模式。
其次,确定了大类后,要在大的类别中选择小类别。在商标分类表中,每个大类下面还会有一定数量的小类。一个商标在一个大类里算一个申请,注册人可以选择大类中的10个小类进行注册。如果选择的小类数量超过了10个,则需要另外收费。在选择小类时,我司建议,首先选择涵盖范围比较大的小类。比如,在注册第25类服装鞋帽时,首选2501衣物小类。因为衣物的涵盖范围是非常广的,纺织用品、运动服装等都可以算是衣物,这样就在一个很广的范围内保护了商标。
选完小类后,商标分类选择就算完成了。但这也不是一劳永逸的,我司提醒注册人,别忘了商标撤三的存在。也就是说,如果商标在某一类别中三年没有被使用,将会面临商标被撤销的风险。所以,商标持有人要时时跟进商标使用状态,并保留商标使用证据,一旦有人提出撤三,就可以用证据维护自己的商标权。商标注册选择分类是大事,若稍有不慎,日后可能需要花千倍价格来购买商标,所以一定要重视!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商标代表着一个企业的象征,代表着企业的财富与脸面。那么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有哪些?
1、没有经过商标转让人的允许,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2、没有经过商标注册人的允许,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5、没有经过商标注册人允许,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6、故意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
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我们在做商标注册的时候,怎样能快速知道商标注册是不是真的成功了,这是做到百分百,下面我们可以通过商标查询来达到这么好的结果,这还是一种很好的体现,是一种很便捷的方式。知道了方法,我们还要知道我们应该查什么内容,应该主要是查那些方面,你自己心中还是要有个分寸。
在进行商标注册时,第一步要做的就是商标查询,我们通过商标查询、对比、分析,去了解这一商标是否有人注册过,是否与之前注册过的商标近似,从而去估计这个商标在注册过程中所要承担的风险值。这样即可避免造成时间与金钱的浪费,从而提供商标注册的成功率。
但是,往往很多人只知道在商标注册前要去进行商标查询,但是对于具体查什么还是一个模糊的概念,下面就让小编给您分析一下具体要怎么做吧!
在商标查询过程中如何判断商标是否相同或近似是查询的根本,但是除了这些,还需要分析商标是否违背商标的相关规定,例如商标本身是否缺乏显著性等。01判断商标是否相同或近似我们可以根据商标的图形、文字、读音、含义、颜色以及整体的要素结构进行判断,如果两个商标的相似度超过百分之80%,或者说两个商标会让消费者产生误认,那么这个商标就有可能被认定为近似商标,成功率就比较低。(近似商标图案)02判断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特点根据商标法的规定,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是不授予商标专用权的。商标的显著性特征,是指能够体现出其产品功能的一些特质,足以让消费者区分商品的来源等。
可以说商标查询阶段对于商标能否成功注册是至关重要的,我司具有丰富的商标注册等相关行业经验,对商标审查标准及评审规则具有深入的了解,能够为商标注册用户提供指导性建议,从而降低商标注册风险。
你们是不是真的了解了,主要也是从两个方面入手,一个是不是具有重复性,是不是你们的商标是不是很有特点。这都是我们需要考量的,这也是我们需要知道的东西,这样才更加有体现的价值,这就是最重要的。
英国发明专利申请程序与中国发明专利申请程序的相似之处在于“早期公开、延迟审查”,而英国发明专利申请程序与中国发明专利申请程序仍然具有一些不同之处,例如在初步审查以后并在公布申请之前包括检索的步骤,而中国不包括这样的步骤。
1.提交申请
申请文件可以纸件形式通过邮寄提交,或以电子方式在线提交。
说明书和附图(若有)必须与请求书一起提交。权利要求书和摘要可以在申请日(优先权日)后12个月内补交,但是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建议申请人将所有文件一起提交,以避免有新加入的内容超出原始说明书范围的情况,并且由于缺少权利要求书不能进行检索而延误获得检索报告的时间。
如果申请人不是发明人或不是全部发明人,或以公司名义提交申请,则需要提交发明人声明。该声明应当向UKIPO指明发明人是谁,以及申请人为何有申请的权利。
申请人可以在自在先申请的申请日起12个月内请求该在先申请的优先权。优先权请求应当在递交申请时提出。若未在递交时提出,也可以在自在先申请日起16个月内且未提出提前公开请求或撤回该请求的情况下,增加优先权请求,但需缴纳40英镑的费用。
如果申请人未能在自在先申请日起12个月内提交申请并请求优先权,则也可以在自在先申请日起14个月内递交申请并作出迟交声明(Latedeclaration),并提供证据说明为何未能在12月内提交申请,若UKIPO认可申请人未能在自在先申请日起12个月内提交申请的原因是非故意的,则可恢复优先权请求。申请人需要交纳150英镑的费用。
2.受理及初步审查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如果满足要求,UKIPO会发出受理通知书,确认申请日并给出申请号。目前在提交电子申请的情况下,一般当天即可收到电子受理通知。
在申请人缴纳申请费后,UKIPO会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审查申请是否满足形式上的要求,如果有未能完全满足要求之处,会发出通知书,要求申请人在指定的期限内进行补正。对中国申请人而言,比较常见的情况是请求了在先的中国申请的优先权,但没有在提交申请时递交优先权证明文本,因此会收到要求补交优先权证明文本的通知书。
3.检索
申请人需要在自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12个月内或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以后到期的为准)提出检索请求并缴纳检索费。如果未在此期限内提出请求或缴纳费用,申请将被视为撤回。
收到申请人的检索请求和检索费后,UKIPO将对发明进行检索,以确定发明是否是已知的或是显而易见的。检索结果以检索报告的形式发给申请人。如果申请文件中有任何不符合要求之处,UKIPO也将告知申请人。
如果权利要求书中包括几组不具有单一性的发明,则UKIPO将仅对第一组发明进行检索。
自收到申请人的检索请求和检索费起,UKIPO作出检索报告花费的时间不超过6个月,目前多在4个月内即可完成。
由于在检索报告中引用的文献将在实质审查中用于评价发明的新颖性和创造性,申请人有机会仔细研究对比文件的内容,衡量授权前景如何,作出是继续申请流程提出实质审查请求,还是撤回申请以避免公开的决定。
4.专利申请公布
在申请文件符合要求并且检索已经完成的情况下,申请将与检索报告一起在自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18个月时公布。
在申请公布之前,UKIPO会告知申请人预计的公布时间和完成公布准备的时间,如果申请人希望通过撤回申请避免公布或对权利要求进行修改并将其包括在公布的申请中,就必须在完成公布准备的时间之前提交撤回请求或修改文件。
5.实质审查
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公布后6个月内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缴纳实质审查费。如果未在此期限内提出请求或缴纳费用,申请将被视为撤回。
收到申请人的实质审查请求和实质审查费后,UKIPO将对申请文件进行全面的审查,评价发明是否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以及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是否符合授权的要求。
6.授权/驳回
经过实质审查,如果没有可以驳回申请的理由,则UKIPO将作出授权决定。
自2016年10月1日起,UKIPO在发出正式的授权通知之前会先发出授权意向通知书,以告知申请人其申请满足了所有授权条件,并告知授权的具体日期。申请人由此可以明确知晓距离授权的具体时间,并合理安排进行需要在授权前完成的事项,例如递交分案申请。
对于大部分案件,申请人将提前1个月得到通知,而如果授权意向通知书是UKIPO第一次发出的通知书,则申请人将提前2个月得到通知,以保证申请人有递交分案申请和做出主动修改的机会。
授权的英国专利需自第5年起缴纳年费,以维持专利有效。
如果经过实质审查,审查员认为申请人的修改和答复没有完全克服通知书中指出的驳回理由,会告知申请人有驳回申请的意向,同时向申请人提供参加听证会的机会。如果申请人对此没有答复,则在遵从期(见下文)届满时申请可视为被驳回。如果申请人参加听证会,则将由一位听证官员(资深审查员,非原实审阶段的审查员)审查申请是否满足授权条件。申请人也可以提交修改并陈述理由,由一位听证官员对申请进行书面审查。如果申请人对于听证结果不满,可以向专利法院起诉。
7.遵从期(CompliancePeriod)
《专利法》S.18(4)规定了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原始递交或经修改的申请符合要求,则应当告知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缴纳费用后,则获得授权。
《专利法》S.20(1)规定了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确定申请符合所有要求,则在该期限结束时应当将该申请作为被驳回处理。
如《专利章程》R.30所规定的,上述规定的期限即为遵从期,为自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算4年6个月,或,如果更晚到期,则为自向申请人发出第一次实质审查意见通知书之日起12个月。该期限的最后一天即为遵从日(compliancedate)
申请人应当在遵从期内解决审查员指出的问题,使申请满足授权的条件。
8.修改
申请人可以在自收到检索报告之日起至发出第一次实质审查通知书之日止的期间递交主动修改。但是,如果第一次实质审查通知书指出申请符合要求,即,第一次实质审查通知书为授权意向通知书,则申请人可以在发出该通知书之日起2个月内对申请文件进行一次修改;如果第一次实质审查通知书指出申请不符合要求,则申请人可以在递交答复时对申请进行一次修改。
9.公众意见
如果认为专利申请涉及的发明有理由不应当被授权,任何人都可以向UKIPO提出公众意见。
公众意见只能在申请公开后提出,并且应当在UKIPO发出授权意向通知之前提出。为了保证公众有提出意见的时间,UKIPO会在申请公开之后等待至少3个月才作出授权决定,建议在此期间提出公众意见。
公众意见可以匿名提出,但所提交的全部文件都将被转发给申请人并加入审查档案中可为公众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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