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咨询热线:
17732605906

联系我们

  • 中国商标买卖网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服装商标转让代理哪家强?

服装商标转让代理哪家强?

作者:中国商标买卖网 时间:2024-02-24 08:18:22

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是专利的三大类型,发明专利,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包括:受理、初审、公布、实审以及授权五个阶段。虽说专利申请的五个阶段看着不难,但是其实际操作较为复杂,因此很多企业都会将专利申请的事项交由专业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因此知识产权代理公司精通知识产权办理专业知识,办理经验丰富。那么怎么申请发明专利呢?在办理申请专利的过程中应该注意什么问题呢?

一、发明专利申请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1)必要信息:发明人姓名、申请人姓名或名称、国籍、地址及邮编等信息。发明专利是否要求提前公开,是否要求在提交申请的同时请求实质审查。是否要求提出费用减缓请求(仅适用于申请人为一个或多个自然人,或者申请人为一个法人,并符合一定条件的申请)。

(2)委托书:每一件申请需向专利局提交至少一份委托书。委托书必须是由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的原件。多个申请人可以单独或联合签署委托书。申请时没有提交委托书的,申请后可以补交,但须交纳一定费用。

(3)技术交底书:包含发明名称,该发明所属的技术领域,该技术领域的现有技术情况,该发明的目的和实现该发明的技术方案,该技术的实施效果,必要时可提供附图对发明进行说明。申请人可以提供电子版、书面形式的技术交底书,也可口述提供上述信息。

(4)签署委托代理合同

(5)签署申请权属声明

(6)其他有关文件和材料(如北京市专利申请统计表、保藏证明、优先权信息等)。

二、发明专利申请注意事项和相关说明

1、代理说明

(1)建议申请人在申请专利前进行专利文献检索,以了解是否有和自己发明技术相同或相近的技术已经申请了专利,并将检索到的资料交代理人参考。

(2)涉及产品形状或结构的产品发明可以申请实用新型。方法发明、用途发明或产品发明为无固定形状的物质,通常只能申请发明专利,而不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3)代理人按照申请人提供的技术交底书的内容,撰写申请文件: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和附图,在提交专利局前交申请人审阅并签字。

(4)公司代申请人办理向专利局缴纳各种费用的手续,将专利局发出的各种通知书和要求及时转交申请人,同时告知注意事项或提出相应建议。

(5)申请人如果发生地址变动或联系人变动请及时通知我们,以免无法及时收到有关的通知和文件。

2、程序性说明

(1)申请人可以自申请日起算三年之内的任何时间提出实审请求。请求实审要支付审查费。如果希望早日授权,可以尽早提出实审请求。如果需要将该申请作为优先权进而提出新申请(包括PCT国际专利申请或向国外申请专利),那么在申请时可以不提出实审请求。

(2)申请人接到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以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通知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规定的费用。未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的,或者逾期办理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的权利。

(3)申请公布以后,申请人就获得了临时保护的权利,即自申请公布之日起,申请人就可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费用。

(4)授予专利权后,专利权人每年要缴纳专利年费,逾期后有六个月的滞纳期,仍可缴纳年费,但要缴滞纳金。在专利年费滞纳期满仍未缴纳或者缴足本年度年费和滞纳金的,专利权自上一年度期满之日起终止。

(5)申请人可以主动声明放弃或采用不缴纳费用或不答复专利局文件的方式放弃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

(6)在专利申请过程中或专利批准后,申请人随时可以办理转让手续。

(7)如果申请人要申请外国专利,自中国申请日起算的一年之内委托涉外代理机构办理向外国申请专利手续,可享受优先权。

注:在获得专利权后的专利保护期限内,为维持专利权有效,专利权人有按时缴纳年费的义务。专利权人如果未能按时缴纳年费或缴纳的数额不足的,专利局会通知专利权人在6个月内补缴,同时应缴纳滞纳金。专利权人在滞纳期满仍未缴纳或者缴足年费和滞纳金的,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您的品牌需要受到保护,因为您不想投入时间和金钱,只是为了稍后发现您必须切换到其他商标,因为其他人已经在使用您的商标。在这种情况下,您将侵犯该人的商标,并且必须转换为其他商标。

商标保护品牌。与产品或服务关联的产品名称称为商标。商标是指客户可以识别产品或产品来源的任何内容,例如与产品相关的名称。通常,这将是您用来引用您的产品或服务的词语。当品牌或商标由单词组成时,我们将其称为单词标记。

其他东西可以作为您的商标。例如,声音,颜色,气味以及可以将产品和/或其所有者带入消费者心中的任何其他东西都可以作为您的商标。最常见的商标类型是文字标记,徽标和标语。如果产品配置(例如可口可乐瓶子)或包装(例如蒂芙尼的蓝色包装)不起作用并召回产品的制造商(即产品的来源),则可以保护配置并注册为商标。

如果您要开始,请先保护字标。然后,如果您有可用的资金,并且在整体营销和业务战略中有意义,您可以为其他形式的商标寻求商标保护。

为了妥善保护您的商标,您应该进行搜索,以确定其他人是否使用了类似的商标。如果没有,请提交商标申请以注册您的商标。在表格中,商标转让是可选的,因为您只需在商业中使用商标即可获得商标权。当您以品牌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时,商标法为您提供普通法商标权利,您可以在您使用该商标的较小地理区域内对其他人进行主张。因此,要获得商标权,您不需要注册您的商标,但这样做有很大的好处。

显著性是商标的本质要求,直接反映出商标产生的目的,即通过相应的标识区分不同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从而使消费者能通过商标对商品的质量等特征进行判断。从某种程度讲,“显著性”与“足以区分不同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含义基本一致。

不具有显著性,主要考虑以下两方面的因素:

一方面,商标对于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功能等特点进行直接描述,但是不包括间接描述的情况;

另一方面,采用整体判断原则,即商标使用了常用的表达方式表达了商标或服务的特点,但是不包括经过特殊处理的表达方式。商标标识本身不具有显著性,通常是因为过于简单或过于复杂的文字、图形构成,使得消费者难以将其作为商标予以识别,从而起不到商标应有的识别功能。

商标转让公证,即是商标转让过程中,必备的一个环节,主要由商标局对应的地方公证机构,对商标转让行为进行公证,严谨而具有法律效应,商标公证过户,商标局人员会更方便的对商标进行转让审核,未进行公证的商标,往往风险性更高。那么商标转让没有登记备案有效吗?

我国《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并未规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经备案在双方当事人之间许可使用合同无效。只是规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将许可使用合同交送存查、报送备案,主要是为了第三人查阅,起到公示的作用,是为了第三人的利益,所以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未交送存查,报送备案的,该合同被许可人取得的权利不能对抗第三人。按照规定来说除了法律明文规定将交送存查、报送备案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外,一般都将未依法交送存查、报送备案的行为后果确定为不能对抗第三人。这样的处理,对合同双方当事人和第三人都无不利,也不影响行政管理机关追究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行政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条例来说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经备案的,不影响该许可合同的效力,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在商标局备案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从这一条来看,对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的性质已经有了比较明确的界定。


 

版权所有:中国商标买卖网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